全体师生:
根据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相关要求,我校已完成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拟发放名单的核定工作。为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拟发放名单及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发放范围
因休学、退学、违规违纪、应征入伍等原因,依规对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予以调减141人(含退役士兵调减2人),结合各学院实际摸排与申请审核情况,增补符合资助条件的受助学生56名(含退役复学学生8人)。
本次公示的拟发放对象为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包含退役士兵)共计3410人,其中普通生3304人,退役士兵106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1日
三、反馈渠道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或纪检监察部反映。
联系电话:
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15079183918(万老师)
纪检监察部:17346669323(饶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