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航空智能装备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241321班学生曹佳俊;无人装备应用学院,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241346班学生王勤业,两人长期不在校,未参加学校教学活动,累计旷课已超过60学时。
现根据《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分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曹佳俊等两名同学以自动退学处理。
学生本人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逾期未申诉者,视为主动放弃申诉资格,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学籍。
名单信息如下:
1.曹佳俊,身份证号360428******4317,学号241321001。
2.王勤业,身份证号361027******0013,学号241346033。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