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航空制造学院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221103班学生钟清华,学号221103050,2023年9月开始至今,该生长期不在校,未参加学校教学活动,2024年1月11日该生因累计旷课60学时已被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该生被给予留校察看后连续旷课超过70学时。
航空制造学院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专业212133班学生张子豪,学号212133048,自2024年9月开学至今,该生长期不在校,未参加学校教学活动,期间联系劝其回校上学,张子豪明确表示不愿意读了,家长也同意其退学,但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累计旷课已超过70学时。
航空制造学院导弹维修技术专业2211A4班学生曹荣龙,学号2211A4016,自2024年9月开学至今,该生长期不在校,未参加学校教学活动,学生和家长均无法取得联系。
民航学院市场营销专业231471班学生童德辉,学号231471006;电子商务专业221442班学生谢宝铭,学号221442022;电子商务专业221442班施政兵,学号221442023;电子商务专业221442班方宜明,学号221442024;自2024年9月起未参加学校教学活动,期间辅导员联系劝其回校上学,童德辉等4名同学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读书,家长也同意其退学,但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累计旷课已超过70 学时。
无人装备应用学院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22134D008吴小祥同学、221349014徐艺豪同学、221349022曾移进同学自2023年9月至今,长期未参加学校教学活动,累计旷课已超过60课时。
根据《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分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钟清华、张子豪、曹荣龙、童德辉、谢宝铭、施政兵、方宜明、吴小祥、徐艺豪、曾移进等10人自动退学处理。
学生本人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逾期未申诉者,视为主动放弃申诉资格,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学籍。
名单信息如下:
1、钟清华,身份证号:360281********6020,学号:221103050;
2、张子豪,身份证号:360281********7511,学号:212133048;
3、曹荣龙,身份证号:360428********4915,学号:2211A4016;
4、童德辉,身份证号:350854********3813,学号:231471006;
5、谢宝铭,身份证号:360721********7212,学号:221442022;
6、施政兵,身份证号:360722********1517,学号:221442023;
7、方宜明,身份证号:362527********2215,学号:221442024
8、吴小祥,身份证号:362330********2079,学号:22134D008
9、徐艺豪,身份证号:360222********3817,学号:221349014
10、曾移进,身份证号:361127********3036,学号:221349022
关于给予无人装备吴小祥等3名同学自动退学处理的建议.pdf
关于给予民航学院童德辉等4名同学自动退学处理.pdf
关于给予钟清华等10人自动退学处理的公示为审批.docx
关于给予航制学院钟清华等3名同学自动退学处理的建议.pdf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