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Home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企合作 - 正文

首页

校企合作处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25-05-06
访问量:

校企合作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的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工作,主要承担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搭建校企协同育人平台、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深度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服务能力、助力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及打造产教融合型高水平职业院校的重要职能。具体职责包括: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与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工作的政策文件及决策部署;

二、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联络沟通,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

四、组织制定与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执行;

五、组织协调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市域产教联合体、现场工程师学院等重点项目申报及建设工作,搭建拓展战略合作平台,打造提升特色与品牌;

六、统筹协调南昌、抚州两个校区和南城实训基地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

七、负责各类校企合作协议的审核签约与合作项目的组织管理、检查指导、监督考核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二级学院落实完成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工作,推进合作项目实施并进行绩效考评;

九、统筹管理全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经费,编制审核年度经费预算,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管理审批及监督检查;

十、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