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进程,建立民主、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体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对独立、相互支撑、相互制衡”的关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等有关规定,设立了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并于 2021年5月修订了《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经分管校领导审核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校科技处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