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校发展型资助工作和学习型资助建设的有效融合,着力打造“三航一弹一核”重点专业建设,发挥资助育人促就业功能,特制定职业技能提升资助奖励方案,具体如下:
一、资助奖励对象
学校在籍在校全日制高职学生。
二、资助奖励项目及标准
| 项目名称 | 资助对象所属年级 | 资助金额(元) | 奖励金额(元) |
运动类飞行执照 (翔龙100机型/CTLS机型) | 大一、大二、大三 | / | 22500 |
| 运动类飞行教员执照 | 大一、大二、大三 | / | 91500 |
Ⅲ类 多旋翼无人机驾驶员 (视距内) | 大一、大二、大三 | 500 | 2000 |
Ⅲ类 多旋翼无人机驾驶员 (超视距) | 大一、大二、大三 | 500 | 2000 |
Ⅲ类 多旋翼无人机驾驶员 (教员) | 大一、大二、大三 | 500 | 3100 |
Ⅲ类 垂起固定翼无人机驾驶员 (超视距) | 大一、大二、大三 | 500 | 3400 |
Ⅲ类 固定翼无人机驾驶员 (超视距) | 大一、大二、大三 | 500 | 4200 |
Ⅳ类 多旋翼无人机驾驶员 (视距内) | 大一、大二、大三 | 500 | 2200 |
IV类 多旋翼无人机驾驶员 (超视距) | 大一、大二、大三 | 500 | 2500 |
Ⅳ类 无人直升机驾驶员 (超视距) | 大一、大二、大三 | 500 | 5500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电工、电气设备安装工、车工、铣工、钳工、 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无人机驾驶员、无 人机装调检修工、航空附件装配工、航空发动机 装配工、焊工、电子商务师) | 大三 | 100 | 100 |
专项能力证书 (民用无人机操控、飞机操纵系统维修、航空电 气安装测试) | 大一、大二,大三 | 100 | 150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 大一、大二、大三 | 100 | 450 |
| 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证书 | 大一、大二、大三 | 60 | 70 |
| 低压电工上岗证书 | 大一、大二,大三 | 150 | 150 |
三、资助奖励申请流程
(一)资助申请流程:
1.辅导员按班级收集报名材料并统计后,上报培训认证中心;
2.培训认证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将审核结果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3.全日制高职学生考试合格后,将报名考试费/鉴定费发票、证书复印件和证书查验截图证明提交至辅导员进行申请;证书或相关证明日期应为学生在本校就读期间;
4.辅导员按班级收集材料并统计后,上报二级学院;
5.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7.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财务提交汇总表,财务进行职业技能提升资助费用结算。
(二)奖励申请流程:
1.学生报名参加的培训机构应在符合学校认定的校企合作单位名录内;
2.辅导员按班级收集报名材料并统计后,上报培训认证中心;
3.培训认证中心进行培训机构资格审核,将审核结果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4.全日制高职学生按时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发票和取得的证书复印件或者由培训认证中心提供的合格成绩单提交至辅导员进行申请;培训发票的开具日期、证书或相关证明日期应为学生在本校就读期间;
5.辅导员按班级收集奖励材料并统计后,上报二级学院;
6.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奖励学生名单。
8.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财务提交汇总表,财务进行职业技能提升奖励费用结算。
四 、上述内容自2025年4月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后续资助奖励政策如有更新,以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