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公安部官网公布已于2026年8月26日正式印发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涉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通字〔2026〕17号)。这是全国层面首部针对无人机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细则,为各地公安机关办理"黑飞"案件统一裁量尺度。
此前,我国首部系统规范无人机飞行活动的行政法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北京等地曾率先出台省级执法裁量基准。此次公安部在全国层面出台细则,意在解决"同案不同罚"的问题。文件同时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裁量基准。文件主要对未实名登记飞行无人机,未成年人使用无人机,在管制空域使用无人机等“黑飞”具体情形,分类明确处罚标准。针对公众关心的未实名制操作使用无人机等情形,严重者最高可罚2万,针对未成年人违法使用无人机等情形,公安机关可对其监护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文件还对予以治安拘留的情形予以明确标准,如操作破解无人机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予以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超过真高1000米飞行;在空中禁区涉密单位等上方管制空域飞行;发生坠落挂载物品掉落安全事故等三类情形且造成危害后果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