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坚持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理念,践行“有求必应、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诉必复”的服务承诺,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与和谐秩序提供服务。
第一条学校报警电话:校本部18870060069;昌南校区13133811731;经开校区15270892862;经开校区北区18859898069;西校区18170008677为校园“110”治安接警中心值班电话,随时接受职责范围内的治安报警求助。
第二条值班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两校区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值班人员由校保卫干事轮流担任,负责接警、出警、处警及值班登记等。校园“110”值班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2.接警应使用文明用语,态度和蔼,语言清楚。
3.接警时,应问明报警求助人的姓名、班级(单位)、联系电话、求助事项及事发地点(住址)等。
4.对职责范围内的求助事项,要迅速处理(出警、通知联动部门、向上汇报);对职责范围以外的求助事项,不允许简单拒绝,应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帮助联系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条出警
1.接到职责范围内的报警求助,保卫干事要携带必要的装备、器材,迅速出警,校内3分钟赶到现场。
2.若事态或案情扩大,应及时请求其他力量赶往事发现场。
第四条处警
1.保卫干事带领校卫队员赶往现场后,能处理的要当场处理,当场不能或不便处理的,要稳住局势,防止事态扩大,并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待指示。
2.对刑事案件,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要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部门和有关领导。
3.对较小火险,要迅速扑灭,对难以控制的火险,要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派人引导消防车辆,疏散人员,抢救伤员和重要物品,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4.值班员要及时、认真、详细记录接、出、处警情况,以备查考。
第五条联动服务
1.学校“110”联动部门:保卫处、后勤处(医务室)、学工处、物业公司(宿管)等。
2.接警后,有关联动单位要以最快速度派员赶往现场,及时为师生员工救急解难。
3.本规定自印发起实施。
4.本制度已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经主管校领导审定,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