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赣编办发【2014】73号)要求,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学院办公室于3月份开展法人资格年检工作。
根据(赣编办发【2014】73号)文件要求,2014年度省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即以网络平台的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对报送的报告内容也作出了具体要求。鉴于此,在具体的报送工作中,院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深感责任重大,均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按照“通知”中要求的报送时间为工作结点,充分细致地准备所需材料。在各个阶段和环节中相应与上级主管单位进行了大量的反复和协调工作,不仅按照“通知”规定的程序进行了材料报送,同时还完成了其合法性,真实性,保密性的检查,顺利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年检工作。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事业单位颁发的、确认其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法定凭证;上面载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登记事项。一年一度的年检是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的经常性行为,是一项规范化、制度化工作。高质量的年检工作,对保护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行为,完善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机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