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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安全提示——安全用电篇
发文:武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4-12-02   访问量:1767

一、禁止违规使用电器

(一)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大功率电器和不安全电器,如:电热杯、电炉、热得快、电烤火炉、电热水壶、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毯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和安全系数较低的电加热器具。

(二)禁止使用带来严重安全隐患的假冒伪劣电器,“三无”产品或无“3C”认证标志的电器产品。

(三)禁止不正确、不规范使用电器。如:乱接临时电源线路、乱动配电设施、照明灯具,拔插电源接口靠近可燃物(如蚊帐、枕头、被褥等)、电器长期呈通电状态、继续使用老化或故障电器等等。

二、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导线的设计容量是有限的,乱接电线造成接入过多的负荷,容易因超负荷而造成火灾。另外,乱拉电线,容易与被褥、蚊帐、床铺、书本、衣物等物品混杂,而发生漏电或触电。

三、宿舍用电注意事项

(一)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充电器、台灯等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二)遇到雷雨天气,要停止使用电器,并拔下电源插座。

(三)电脑、风扇、电线、插座、接线板、充电器等用电设备使用时,要做好通风、防水、防潮及远离易燃物,不能安放在床铺上或被褥中。

(四)电器使用时间过长会造成险情,使用中要注意让电器适当断电休息,使用完要及时关断电源;若遇到停电,停电时要拔掉插头,来电时要检查线路和电器。

(五)充电器等长期搁置不用,容易受潮、受腐蚀而损坏,重新使用前需要认真检查,充电过程中要有人在场。

(六)使用台灯灯具时,放置位置要安全,不要在灯罩上或其附近放置易燃物品;不要让水珠溅到高热的灯泡上。

(七)手机充电时间过长或边充电边使用手机,可能导致机身发热,引发燃烧或爆炸事故。

(八)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九)不可以湿手开关电器或播拔插头,不要用湿毛巾擦电器,要擦干手,干毛巾才能接触电器,以免发生触电。

(十)不可以将卷发棒、电吹风、取暖器、电炉等电热器具直接放置在木板上或靠近易燃物品,使用这些电器后要随手关电源,如不注意容易引起火灾。

(十一)不可以在同一个插座接多个电器,可能造成插头受不了,引起火灾。

(十二)使用插头时,不可以触碰带电的金属片;拔插头时不能直接拽电线,而要手拿插头的绝缘部分将它拔出来。

四、宿舍用电灭火常识

(一)发现有火灾发生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二)及时联系辅导员和保卫处,不要慌神,保证自身安全。

(三)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四)救火时不要贸然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黄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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