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毕业生就业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的通知
发文: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4-03-05 访问量:469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现将教育部要求的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通告如下:
“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欢迎广大毕业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四不准”工作要求的情况,可通过举报方式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现将监督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1、校级监督举报:学校就业处投诉电话:0791-82075508;学校就业处投诉邮箱:aa88448942@163.com;
2、省级投诉途径:省就业工作专班0791-86765295 0791-86765297;省级投诉举报电子邮箱:jxjygz@163.com
投诉举报链接地址:http://jxdxsjy.jx.edu.cn/user/student?referer=/jyjb/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