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文:后勤处   发布时间:2022-09-13   访问量:80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集体食物中毒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学院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和卫生监测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由院长负总责,按照学院食堂的具体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学院统一调控,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学院食品卫生安全联控工作。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本学院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学院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工作。成立学院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长:后勤处处长

副组长:后勤处副处长处长

 员:各部分负责人、健康咨询室人员、食堂经营负责人班级辅导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和监测方案。

2、建立健全学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3、加强学院食品卫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指导、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日常管理。

4、根据卫生部门的建议对师生集体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

5、积极开展学院爱国卫生运动,进行环境整治和预防性消毒杀菌,特别是食堂,要积极消除“四害”及其孳生场所,保障学院食堂环境卫生整治。

6、一旦发生学院集体食物中毒,要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和协助工作,按卫生、公安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会同卫生、工商、公安部门,切实做好对校园周边地区饮食摊点的检查整治力度。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报告

(一)维护良好的就餐秩序。

1、当发生学生吵闹、争执时,值日教师和食堂管理人员应迅速到场予以劝阻,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及时进行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2、若矛盾激化时,应及时上报值日领导或总务处,并提供当时的情况,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二)保证合理的饭菜价格。

1、当发生学生对饭菜价格和质量有疑义时,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详细询问情况,并做好记录。

2、食堂管理人员要经常协助膳食监督管理委员会作认真调查,对随意调价或变相涨价,或饭菜质量问题,一经查实,均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3、由经营商或管理人员,退回多收的价款,并给学生满意的答复。

(三) 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若学院总务处预先通知停电,食堂管理人员应提前通知食堂各服务点。

2、若为发生突发的停电、停水时,食堂管理人员应立即向学院总务处打电话询问原因,以备向工作人员解释清楚。并协同总务处物管部门尽快解决。同时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工作,向学生说明情况,并调整用餐时间,保证学生用餐。

3、若遇到晚餐时停电,管理人员和值日人员要依靠应急灯,做好学生的疏散工作。后勤处及时安排人员发电,以维护学院 正常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

1、监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品卫生法》和《学院食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学院食堂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记录的检查,一旦发现学生集体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防范学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如有发现学院集体食物中毒,立即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同时,实施应急预案。

2、报告。学院教职工应关爱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院领导和校医务室报告,由学院办公室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3、应急处理要求。

1)学院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造成食物中毒窗口、楼层的经营活动。

2)及时联络学院办公室、总务处、医务室或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

3)“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全体成员应急速赶赴现场,在组长指挥下开展相关救治工作;

4)总务处和保安处应立即封闭食堂,保留造成食物中毒的食物留样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备查验。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

5)立即上报学院领导,并由组长负责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拖延、阻挠事故报告。

6)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堂和个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7)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通过学院保卫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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