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培训的通知
发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3-04-07 访问量:880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全省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赣教资函〔2023〕1号)文件要求,为推动我校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更规范、更精确、更高效的开展,经研究,定于2023年4月7日在校本部组织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4月7日下午3:00—4:00。
二、培训地点
校本部五楼培训一室。
三、培训对象
参加教师资格岗前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并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人员。
四、培训内容
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文件进行解读、就教资认定网上报名和申报材料准备做指导讲解;并对本次教资认定工作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五、其他事项
1.教资认定工作严谨细致,参训教师要认真听课,确保认定过程的高效、认定材料的真实;
2.教资认定工作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校人事处(联系人:周小倩、刘甘林子;联系电话:0791-88439640)。